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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学校允许颁发“洋文凭”——解读《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作者姓名:王健  李永泉
作者单位:本刊记者(王健),通讯员(李永泉)
摘    要: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通过了《民办教育促进法》。根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了《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经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这两部法律将于200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办教育和中外合作办学同属公益性事业,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条例》的陆续出台,预示着我国教育市场的大门打开,对于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和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必将起到推动作用。其中,《民办教育促进法》共10章68条,分为总则、设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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