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试论融资租赁
作者姓名:孔德然
作者单位:江西省赣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所谓融资租赁是指由需要机器设备的用户(即承租人)从机器设备供给老(即供应商)处选择好自己所需的机器设备(即融资租赁标的物),然后告知租赁公司(即出租人),由租赁公司筹措资金将该机器设备买下,转而出租给需要机器设备的用户的民事法律行为。融资租赁并非单一的契约,而是由三方当事人参加、两个契约所结成的两个法律关系即由出租人(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用户)签订的(融资)租赁契约及出租人与供应商之间签订的买卖契约所构成,两个契约相互联系,买卖契约的目的是为了履行租赁契约,租赁契约的履行以买卖契约的成立为前提.…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