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审议意见”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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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金玉.人大“审议意见”刍议[J].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1):6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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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金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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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河北石家庄,05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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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常用的主要监督形式.随着《监督法》和《河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实施,听取报告、执法检查→提出审议意见→“一府两院”研究处理→报告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布,逐渐形成了一个工作闭合路径.审议意见越来越多地使用,已成为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监督形式的有机组成部分,成为“一府两院”做好整改工作的主要依据.重视理性思考,探析法定含义,正确运用和规范“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对于不断提高监督质量,增强整改效果,显得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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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议意见 撰写交办 研究处理 注意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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