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法律
各国政治
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
世界政治
外交、国际关系
学报及综合类
政治理论
中国共产党
中国政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通知
摘 要:
一、根据政务院6月28日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兹定于7月25日在本市开始实施国家工作人员公费门诊:支领行政费用的人员发给诊疗证,至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支领事业费的人员发给医药费自行就诊,医药费由所在机关统一掌握。
关 键 词:
国家工作人员
公费医疗
北京市人民政府
预防
行政费用
医疗机构
医药费
政务院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