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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行政执法主体权限冲突的解决──兼论赋予人民法院解决具体行政行为权限冲突的确认权
引用本文:韩豫宛.刍议行政执法主体权限冲突的解决──兼论赋予人民法院解决具体行政行为权限冲突的确认权[J].法律适用,1997(8).
作者姓名:韩豫宛
作者单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行政执法主体权限冲突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于同一行政管理行为都认为有管辖权,或者都认为自己无管辖权。有时也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于同一行政管理行为,做出互相矛盾的行政裁决。赋予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权限冲突的确认权,通过依法审判解决行政执法主体权限冲突,已成为石场经济条件下强化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当务之需。现笔者就此做一浅显探讨,以其收到抛砖引玉之效。一、得决行政执法主体权限冲突的动因首先,在行政执法实践中,行政权限冲突十分普遍。主要表现形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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