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缺陷汽车召回立法与实践检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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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辉.中国缺陷汽车召回立法与实践检视[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0(6):59-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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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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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10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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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缺陷汽车召回立法是整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体系的组成部分,但实践调查反映出其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不足:监管部门的主动性以及消费者的投诉机制不够完善;消费者的知情权保障过于单薄、僵化;与汽车缺陷、召回相关的费用补偿被弱化。因此,在强化监管权力的同时,也应当突出消费者权益在召回中的实现机制,包括提高监管部门对投诉信息的掌控能力、增加投诉方式、扩充消费者知情权、完善费用补偿请求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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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缺陷 召回 知情权 费用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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