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思维中的艺术——基于一种博弈的立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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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群 赵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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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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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官的思维游离于有与无之间、贫与富之间、生与死之间。之所以如此评价,是因为法官思维的瞬间转换便可能使某人失去了财产、自由、子女甚至生命,因此法官的思维对案件判决结果有终极意义。所以本文拟以法官的三种对立型思维博弈的为切入点,得出了对克制性、独断性、修辞性思维的推崇。但深究起来,三类思维的背后都是一种对法律规则的回归,因此法律思维的艺术本质上就是一种信仰规则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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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官思维 克制 独断 修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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