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继续完成新民主主义时期的经济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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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兆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继续完成新民主主义时期的经济任务[J].求实,19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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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兆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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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邮电学院社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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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贫穷、摆脱落后的阶段,是逐步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是逐步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正确认清这个阶段的特点,对于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试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继续完成新民主主义时期发展生产力、繁荣经济的任务,作些探索。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的诞生,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完成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开始。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就明确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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