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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研究
作者姓名:
张福忠
作者单位:
和平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依据我国刑法第402条设立的,它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当前,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一些问题存在不同的认识,本文拟对其中的几个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关 键 词: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行政执法人员
刑法理论
第402条
刑事责任
司法机关
情节严重
司法实践
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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