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德的经济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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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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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大学经济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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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要正确把握两个文明的有机联系,道德是一个重要的“眼”。道德乃是一种社会契约,这一点与法并无不同。所不同的是,法是一种正规制度安排,道德则是一种非正规制度安排;两者在功能上也都是奖励与惩戒,差别在于领域的不同;两者的共同目的都是要实现社会政治经济的均衡。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法与道德的分界标准是由监控成本决定的;在法制条件下监控成本过高的社会规范将难以在法制形态上运行。也就是说,法是一种与道德相比更容易集中监控执行的社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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