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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得为
引用本文:何进.不应得为[J].江淮法治,2009(2):35-35.
作者姓名:何进
作者单位:安徽伟易律师事务所;
摘    要:清朝道光年间的时候,朝廷在京城南边一个叫霸州的地方兴建工程,为了及时完成朝廷的工程任务,霸州的州同康诰带领着广大参与施工的士兵们加班加点地干,由于当时士兵们的粮食供给跟不上,士兵们又非常辛劳,所以时间一长士兵们的情绪就不大稳定了。康诰考虑到事态紧急,就立刻安排人员到京城购买了12石的稻米,以犒劳和安抚士兵。

关 键 词:道光年间  粮食供给  士兵  工程  朝廷  施工  稻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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