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视听作品保护路径分析——以“梦幻云”特效道具案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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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胜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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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互联网法院互联网审判二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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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互联网环境下,新的传播技术和新的创作方式不断涌现,催生许多新的作品形式和新的传播途径互联网本身的特性使得信息网络传播行为更加隐蔽,与此同时,侵权行为呈现出碎片化、分散化和海量化的特点。对此,司法裁判应准确把握作品认定的标准,统一作品独创性的基本判断方式,依法维护作品传播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权利人和受让人依法行使诉权,促进作品的传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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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视听作品 连续动态画面 静态画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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