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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退补方式追诉漏犯以节约司法成本、提高案件质量
作者姓名:王勇  许志敏
作者单位:1. 福建省明溪县人民检察院
2. 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采取以退回公安机关对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补充侦查的方式,等待其他同案犯到案后合并起诉,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和情节,防止漏罪、漏犯,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办案效率,但要从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的统一为出发点,注意退回补充侦查过程中的部门沟通和证据收集,从而作出公正判决和提高办案效率。

关 键 词:退回补充侦查  追诉  司法资源  效率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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