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从新中国成立至今 ,我国的法制建设经历了一段非常曲折的过程 ,我们党对法律作用的认识也经历了从法律工具主义、法律虚无主义以至法律至上观念的转变 ,认真反思这一过程 ,对于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一、从新中国成立到十一届三中全会这三十年期间 ,我党对法律作用的认识占主导地位的是法律工具主义和法律虚无主义。新中国的法制创建是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开始的 ,这一作法既为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开辟了道路 ,同时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一 )在废除旧法制的同时 ,埋下了法律虚无主义的祸根 ,助长了人们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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