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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多德-弗兰克法案看美国对冲基金监管法律制度发展
作者姓名:车佳克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    要:关国对冲基金因其自身特性一直游离于监管之外。但对冲基金对整个金融市场造成风险,美国政府在次贷危机后,通过多德一弗兰克法案,第一次将对冲基金纳入监管。这一法案只是提出了原则性的监管框架,但为未来数十年的金融改革搭建了一个基本的框架,指引了美国对冲基金和金融监管的走向。

关 键 词:多德-弗兰克法案对冲基金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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