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行政复议案件为何那么少? |
| |
作者姓名: | 蔡尚义 |
| |
摘 要: | 1991年1月1日起实行的《行政复议条例》和1999年10月1日起实行的《行政复议法》都分别明文规定了台商在祖国大陆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就是上级行政机关针对下级行政机关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之间的行政管理纠纷进行复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行政活动,或者说是上级行政机关纠正下级行政机关错误的一种监督制度。自行政复议制度实行以来的10年里,涉台复议案件虽然也时有发生,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其数量甚少,这种状况与大陆日益扩大的涉台经济活动不相对称,不利于发挥行政复议在涉台领域里的监督和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