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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仲裁中当事人自治:当前进展评述
作者姓名:SamBlay  黄雁明
作者单位:[1]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法学院教授 [2]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摘    要:早在195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就设立了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英文名简称“FTAC”)。依据其规则,FTAC独享仲裁“外国商号、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与中国商号、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间”的“对外贸易”争议的授权。FTAC的管辖权清楚明确地规定如下。

关 键 词:经济组织  中国商  公司  对外贸易  授权  商号  设立  国际仲裁  仲裁委员会  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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