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办高校“破产”问题的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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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闫玲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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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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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破产法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本法规定破产。目前,据有关数据统计,我国很多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已经负债累累,到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地步,有人提出了"高校破产"一说,争议颇大。中国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举办者是国家,它是一个事业单位法人,高校不具有破产能力,同时不能破产、不宜破产也不必破产,本文就此问题进行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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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办 普通高等学校 破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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