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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拘传制度探讨——兼评新修《刑事诉讼法》第64、117条
作者姓名:谢波
作者单位:重庆警察学院法学教研部
摘    要:刑事拘传是我国强制措施体系中强制性最弱的一种。历来我国刑诉法有关拘传的规定都很简略,导致其实用性差、司法适用率低。新修刑诉法出于人权保障之目的,修订了拘传制度,但是仍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表现在拘传的对象范围、时限与间隔、适用条件、法律监督等方面。以古今对照、中西比较为视角进行探讨,可为拘传制度的完善提供一种进路,藉以实现我国刑事诉讼的理性运作。

关 键 词:刑事拘传  刑事诉讼法  立法  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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