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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调整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的通知
作者单位: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计委、经贸委、财政厅,中央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经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共同研究,并报请国务院批准,决定调整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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