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性损伤后行为能力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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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纯兵 杜志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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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行事司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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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人体重要组织器官受致命性损伤后,是否可在自我意识的支配下,表现出一定的行为能力,以及行为能力的大小、不同部位损伤后行为能力的特性等,对推断死亡过程、判断案件性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1]。国外学者对此的研究多以有目击者的自杀案件或意外事故中的死者为研究对象,研究损伤类型、损伤部位以及生存时间和行为能力的关系[2]。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涉及可疑意外伤害与故意伤害共同存在并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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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医病理学 创伤和损伤 行为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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