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口和瘢痕损伤程度鉴定相关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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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良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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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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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涉及"创口或者瘢痕"的条款《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中有多条关于"创口或者瘢痕"的条款,但在学习和宣贯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对于这些条款的理解还存在差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可能会出现争议。除了轻微伤之外,《标准》中有关"创口或者瘢痕"的条款共有12处(表1),分列于头面部(包括头皮、面部和耳郭)、颈前部、肢体和体表等不同条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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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鉴定 创伤和损伤 标准 瘢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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