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理解与适用--面部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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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范利华 朱广友 夏文涛 程亦斌 杨小萍 刘瑞珏 吴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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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华医司法鉴定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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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14DZ227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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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面部面积虽然只占人体体表总面积3%,但是面部是人体最暴露的部位,在遭受各类损伤后易导致面部皮肤软组织损伤,伤后极易产生局部瘢痕畸形,鼻、口唇和眼睑部位畸形,或者局部组织缺损,使得面部外形改变致容貌毁损。容貌即面部的外貌,从正面、侧面和水平面观察时,对一个人的面型特征、五官形态特征及其配布格局的统称,属于三维空间的立体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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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鉴定 创伤和损伤 标准 面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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