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理解与适用——头皮与颅骨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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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广友 范利华 夏文涛 程亦斌 刘瑞珏 杨小萍 吴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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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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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5.1颅脑、脊髓损伤5.1.2a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 cm2以上(重伤二级)。5.1.3b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 cm2以上(轻伤一级)。5.1.4b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 cm2以上(轻伤二级)。【理解与适用】头皮是覆盖于颅骨之外的软组织,在解剖学上可分为五层。皮层:较身体其他部位厚而致密,含有大量毛囊、皮脂腺和汗腺。含有丰富的血管和淋巴管,外伤时出血多,但愈后较快。皮下层:由脂肪和粗大而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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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鉴定 创伤和损伤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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