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94年实施分税制后,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对称日益凸显,必然形成其在既定约束激励机制条件下,迫于财政压力、辖区间竞争和政绩显示的压力,追求GDP增长来达到增加财政收入以完成“事权”。而现行关于土地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地方政府以土地增收大开方便之门,形成所谓的“土地财政”;并有可能利用垄断的土地资源和掌握的其它资源参与房地产开发获取双重利益。现行制度下地方政府这一理性行为是造成今天房地产价格高涨的重要原因之一,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市场失灵”,必须从根本上改革相关不合理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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