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马克思“第三类文本”的传播效应——对恩格斯“遗漏”《德法年鉴》的一种解释
作者单位:;1.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    要:以思想与现实的粘合度为依据,马克思的文本可以被划分为四类,报刊文章属于第三类文本。第三类文本与其他文本相比,兼具思想形成价值和传播价值,文本传播过程中产生的社会效应是判断其价值的重要指标。国内外学者高度评价《德法年鉴》中马克思发表文章的思想价值,但恩格斯晚年《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提到马克思一生参与的众多报刊时,却遗漏了《德法年鉴》。可能的解释是他考虑到《德法年鉴》传播效应缺失而进行了取舍。因为《德法年鉴》在传播之初遭遇夭折致使其社会效应大大减弱,未能充分发挥对无产阶级革命的方向引领作用,从而影响了恩格斯对其价值的评判。

关 键 词:马克思  “第三类文本”  恩格斯  《德法年鉴》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