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民事调解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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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志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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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郑州45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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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调解制度是中国法治文化和长期司法实践经验的结晶。但我国现行法院调解制度对审判程序的副作用以及现行法院调解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缺陷,已经使其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应当建立“调审分离”的调解法律制度,取消“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规定调解的期限,完善调解担保机制,以使该制度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更加适合我国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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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调解 局限 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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