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竞争是防范吏制腐败的根本之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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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应奎.公开竞争是防范吏制腐败的根本之举[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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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应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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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中央党校科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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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腐败是权力的伴生物。公开竞争是防范吏制腐败的根本之举。坚决遏制和清除腐败现象,关键在于如何管住权力。要想管住权力,首先要管住“用人的权”和“用权的人”。而如何管好“用人的权”和“用权的人”,归根到底,在于坚持“阳光精神”,实行公开竞争:用公开代替“地下”,用阳光防范腐败。不实行公开竞争,不足以从源头上遏制吏治腐败。 公开竞争是文明与进步的动力源泉,是支撑现代社会高效运转的首要驱动力量。在现代文明与法制社会发展中,公开竞争原则已从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上升为效率与公平的前提保障,构成市场经济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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