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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国有企业的民营化
引用本文:宋景华.日本国有企业的民营化[J].理论前沿,1992(16).
作者姓名:宋景华
摘    要:1992年6月,日本大藏省理财局次长吉本修二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系统所作的报告中指出: 现日本国有企业只包括国有林、邮政、酒专卖、货币制造与印刷等一小部分;原有的烟草专卖、电信电话、国有铁路事业,即有名的吃国家大锅饭的“三公社”,于1985年后民营化。所谓民营化,即通过股份制,使国营企业成为与民间企业相同的股份公司,根据“商法”活动,不再受政府的行政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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