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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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康,慕亚平. 对我国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探讨[J]. 法学杂志, 2000, 0(5): 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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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康 慕亚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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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2. 中山大学法律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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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作者从合同的概念入手 ,进而认为 ,现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应作扩大解释或修订 ,并主张我国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应当界定为“私法上的合同” ,这不仅有利于我国合同制度与国际通行做法衔接 ,而且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 ,使之真正发挥“统一合同法”的作用 ,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 ,有利于培养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同法律意识 ,有利于促进我国的民主和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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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法 调整范围 合同概念 私法上的合同 |
Discussion on the Adjusting Range of Our Contract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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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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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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