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党代表任期制是指当选的各级党代表在与同级当届党代会、党委会相同的任期内,享有知情权、选举权和监督权等代表权利,选举产生同级当届党委会,对任期内同级党委会的组织人事和重大决策及其主要成员的廉政建设等重要事项进行民主监督的一项党内代议民主制度。实际运行过程中,党内代议民主呈现出多级授权、双重授权身份、授权虚掷、非竞争性授权、授权倒置、自我授权等特征,衍生出横向集中、纵向上移、个人集权或联盟割据等党内权力配置效应,导致被授权人权力超越于授权人之上,使党内代议民主趋于虚化和变形。党代表任期制虽然有利于解决授权虚掷现象,但还不足以彻底扭转党内代议民主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高的现状,只有对诸项授权特征进行有针对性的体系化的制度创新和机制设计,才能有效提升党内代议民主制度体系化与党建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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