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家南方联谊会”属非法社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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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勇 何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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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萍乡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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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介绍]1994年间,一家仅次于“中国美术家协会”和“中国书法家协会”,集美术书法于一身的“书画家南方联谊会”冒了出来。其广告宣传单象雪片一样,一时间在全国上下飞扬:‘“本会成立于一九九一年九月,是由文化部门主管,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社团。会员由书法家、画家、篆刻家及书画爱好者组成。现有会员2000多人,分布在全国各地(含台湾),并在香港、澳门、泰国、新加坡等地拥有会员。1993年与美国纽约东方艺术协会联合举办了中国当代名家书画国际大展,在纽约华埠孔子大厦展出后引起轰动,被称为中国四大书画联谊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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