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云政办发〔2006〕108号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06〕25号文,已印发)精神,切实减轻国有农场职工(以下简称农工)负担,进一步发挥我省国有农场的作用,有效维护国有农场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省国有农场(包括国有农垦企业、华侨农场、地方国有农林牧渔场、劳改劳教农场)税费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国有农场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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