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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主法制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
引用本文:刘永佶. 以民主法制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J].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02, 0(3): 29-33. DOI: 10.3969/j.issn.1008-7621.2002.03.006
作者姓名:刘永佶
作者单位: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北京,100081
摘    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对中国,对全世界来说也是一个新事物.对此,仅靠吸收、借鉴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机制和经验是远远不够的,而应由中国的社会主义者,根据中国的特殊矛盾,进行创造性探索,在明确而系统的理论指导下,有步骤、分层次、综合统筹地建立和发展.

关 键 词:民主  法制规范  市场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  中国  建立和发展  资本主义  特殊矛盾  创造性  系统  吸收  理论  经验  分层
文章编号:1008-7621(2002)03-0029-05

Standardizing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ic by Democracy and Law(Ⅱ)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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