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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专利法最新重大修改
作者姓名:马连元
摘    要:从60年代初起,对专利申请实行实质审查制的国家面对日益增长的申请积压,开始从审批程序上找出路。澳大利亚,荷兰,当时的联邦德国、民主德国等率先采用了早期公开和延迟审查制度。这一制度有效地解决了因审查滞后而造成的情报公开不及时的问题,减少了专利局的实质审查工作量,同时也为专利申请人提供了一定的方便。此后这一制度为多数审查制国家相继仿效并被公认为是专利实质审查程序的发展趋势。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协调各国专利法的努力中十分重视该制度,将其写入了专利法协调条约的草案。

关 键 词:荷兰  专利法  修改  审批程序  强制许可  专利撤销  专利权人  法律救济  专利纠纷  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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