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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案件初查制度略论
引用本文:陈梦华,钟琳. 经济犯罪案件初查制度略论[J].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4, 0(5): 34-37
作者姓名:陈梦华  钟琳
作者单位: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江西,南昌,330043
摘    要:法律虽然未明确规定初查制度,但在经济犯罪案件侦查的司法实践中却存在事实上的初查。初查并不限于书面审查,还应包括相关的司法调查。初查对于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管辖、侦查策略、办案思路等具有重大意义。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应紧紧围绕立案标准确定初查内容的轻重缓急,合理分配司法资源。初查期间只能采用非强制性措施,但要注意对涉案人员和财产的应急处置。此外,侦查机关在初查过程中应注意和其他单位、部门的协调配合。

关 键 词:经济犯罪案件  初查制度
文章编号:1008-8121(2004)05-0034-04
修稿时间:2004-07-01

On First Investigation System of Economic Crime Case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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