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被公诉五年后终获刑的市委副书记
摘    要:正新年伊始,已落马近5年的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委原副书记包崇明一审获刑10年。法院审理查明,包崇明在担任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委书记,鄂尔多斯市副市长,二连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033万余元。该判决勾勒出包崇明的敛财轨迹。2014年4月上任赤峰市委副书记后,包崇明不到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