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设立恩施市给湖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摘    要:一九八一年九月十四日请示报告悉。同意设立恩施市。以恩施县城关镇、红庙公社以及七里公社的新光、民主、红旗、前进四个大队为恩施市的行政区域。恩施市委托恩施地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