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职公安院校公安应用写作学课程设置及教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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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雪静.论高职公安院校公安应用写作学课程设置及教改[J].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30(4):5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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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雪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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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语言系,新疆乌鲁木齐83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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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校是为新疆公安司法战线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高职高专行业院校。在课改及警务实战教学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存在单门课程不能准确定位的缺陷,毕业生走向工作岗位后,动手写作能力差,公文语体风格未形成,语言的概括提炼能力欠缺,尤其是对行业文书的制作只是表象模仿,并未把握其实质。要提高高职高专公安院校学生的专业素质,应加快公安应用写作实践性教学步伐,在内容上厘清知识与技能的关系;在方法上通过分解模仿、整体掌握、协调熟练三个阶段,重点把握技能的学习过程;研究写作学实践性教学模式,修编实训大纲,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强化课堂训练和讲评,推进公安写作实验室建设,形成高职高专公安院校公安应用写作教学一套独特的操作程序和步骤,从而提高民警的公安应用文写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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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安教育 公安应用文写作 课改 课程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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