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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解决IP侵权诉讼中权利人举证难的组合拳制度
引用本文:李扬. 日本解决IP侵权诉讼中权利人举证难的组合拳制度[J]. 电子知识产权, 2017, 0(8). DOI: 10.3969/j.issn.1004-9517.2017.08.008
作者姓名:李扬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法学院
摘    要:为了解决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知识产权人举证难的问题,日本知识产权法创设了侵权行为人对其行为具体样态的明示义务、文书提出命令、损害计算鉴定、合理损害额推定、秘密保持命令等制度.这些制度具有我国同类制度没有的一些特点和优点,值得我国认真研究和借鉴.

关 键 词:具体样态明示义务  文书提出命令  损害计算鉴定  合理损害额推定  秘密保持命令

Japan's Combined Systems to Reduce the Right Holder's Burden of Proof in IP Infringement Litiga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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