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组建国家电力公司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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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发[1990]48号(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七日)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为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深化电力工业体制改革,国务院决定组建国家电力公司。国家电力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企分开等原则组建.该公司由国务院出资设立,采取国有独资的形式,是国务院界定的国有资产的出资者和国务院授权的投资主体及资产经营主体,是经营跨区送电的经济实体和统一管理国家电网的企业法人,按企业集团模式经营管理.国家电力公司成立后,电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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