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杀哨兵案 主犯伍勇伏法 |
| |
引用本文: | 曾宜.枪杀哨兵案 主犯伍勇伏法[J].检察风云,2011(22):51-51. |
| |
作者姓名: | 曾宜 |
| |
摘 要: | 2011年10月21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署的执行死刑命令,宜宾枪杀哨兵案主犯伍勇在四川省宜宾市被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11月11和2009年2月23日,伍勇纠集多人,携带火药枪、仿真左轮手枪、匕首等作案工具,着军、警服装,蒙面伪装,以鸣枪、持刀威胁等方式,先后对内宜高速公路宜宾北站、南站收费站实施抢劫,共劫得现金6.5万余元。
|
关 键 词: | 哨兵 枪杀 主犯 伏法 2009年 2008年 宜宾市 法院院长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