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浙江警察学院《治安案件查处》课程实训教学团队建设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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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浙江警察学院治安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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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战性、实效性和针对性是公安业务课程实训教学的根本目的。受困于自身工作岗位及知识背景,公安院校专业教师较难胜任公安业务课程的实训教学工作。浙江警察学院《治安案件查处》课程组以专业教师+基层民警模式实训教学工作,通过完善实训教官的遴选机制,优化团队实训教学的评价制度,夯实公安业务课程实训教学的保障条件,推进公安院校实训教学团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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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安院校 实训教学 教学团队 《治安案件查处》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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