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法与行政法的统一与互动——兼谈宪法与行政法在公法体系中的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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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鸿志 王秀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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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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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统一公法学的提出,展现了公法所及问题的广泛性、复杂性和系统性,需要从整体公法视角研究各部门公法之间的关系,尤其要深入研究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宪法与行政法是公法体系的基本组成部门,宪法居于核心和统领的地位,行政法居于主角和关键的地位.宪法与行政法的关系最密切,集中表现为二者最大的一致性和动态推进的互动性,正是这种统一互动的关系引领和推动着整个公法体系的建构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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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 行政法 公法体系 统一性 互动性 |
文章编号: | 1009-8003(2007)04-0022-07 |
修稿时间: | 2007-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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