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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德民法中一般人格权制度之比较
引用本文:周晨,张惠虹. 中德民法中一般人格权制度之比较[J]. 德国研究, 2003, 18(2): 71-75
作者姓名:周晨  张惠虹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
摘    要:文中考察并比较了中德两国民法中一般人格权制度 ,认为我国应根据一般人格权本身的特性 ,不仅在民法中规定这一框架性权利 ,更应当在司法实践中通过在个案审判中所累积起来的原则与经验使之具体化 ,德国法院在此方面的经验对于完善我国的一般人格权制度具有借鉴意义

关 键 词:一般人格权  德国民法  中国民法
文章编号:1005-4871(2003)02-0071-05

Vergleich des Systems des allgemeinen Pers(o)nlichkeitsrechtes im chinesischen und deutschen Zivilrech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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