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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印章罪的犯罪对象也应包括村(居)委会印章
作者姓名:葛恒万  王洪斌
作者单位: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笔者在司法实践中发现,近年来,伪造村(居)委会印章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地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但是,由于刑法在规定伪造印章罪的保护对象时,没有充分地考虑到我国社会管理结构中客观存在着村(居)委会这一特殊组织的情况,以致司法机关在对此类行为适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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