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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事诉讼中私人获取的证据——兼对证据合法性的批评
作者姓名:秦宗文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
摘    要:我国刑事诉讼中私人无权获取证据的做法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理论上,我国应赋予私人获取证据的权利;对私人不正当获取的证据,以权利保障为政策依据,基于私人取证与国家工作人员取证的区别,更应放宽证据能力的限制。制度设置上,实现取证主体的泛化;当证据为辩护证据时,一律容许,当证据为控诉证据时,在少数情况下予以排除;同时,毒树之果可食。

关 键 词:刑事诉讼  私人  证据排除  证据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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