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编造谎言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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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继红 林文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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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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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本案情1993年1月,陈某通过熟人找到县农业银行行长寇某,称能从新疆鲁木齐弄到平价石油,寇某觉得做油生意有利可图,便介绍陈与该行动服务公司合伙做这笔生意。该行动服务公司与陈某约定,由农行提资金购平价石油2000吨,若此生做成陈某每吨提成100元,共20元;若生意做不成,则由陈某负担旅费1000元。商定后,陈某要求县业银行对此担保,该行劳动服务公经理宋某便指使会计王某于19931月31日填写了金额为20万元空头存单,加盖出纳和复核人的私后,再由宋某加盖了农行劳动服务司的行政公章,宋某在盖章时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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