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证据展示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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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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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 博士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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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向全国人大作工作报告时,将“完善向律师展示证据和听取意见的工作制度”列入了今年要“着重做好的工作”。证据展示(开示)作为庭审方式改革的一项配套制度,其在我国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引起了理论界及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在我国,建立证据展示制度有无必要和可能?有关试点实践中,证据展示是如何运作的,有何经验和问题?国外证据展示制度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如何?本刊特邀三位来自理论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分别就上述问题发表意见,以期能对关注证据展示问题的读者有所参考和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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