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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你有义务接受舆论监督
引用本文:卢标.公职人员,你有义务接受舆论监督[J].人民检察,2003(10).
作者姓名:卢标
作者单位: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今年的央视《焦点访谈》有一则关于南方某省一基层公安人员乱执法的报道,面对记者的采访,被采访者先是表示该局局长和案件承办人员已经到外地“出差”,然后是有关人员或部门拒绝采访或弃记者扬长而去。另有媒体报道,在陕西省城固县,记者采访一起恶性事件过程中,当地公安机关屡次借故拒绝采访,一位科长竟对记者说:“办案程序合法不合法,我们的人员是否有问题这是我们自己的事,你们记者没有权利也没有必要调查监督。”这样的情形,现实中可谓屡见不鲜。司空见惯的画面背后,隐含着这样一个不得不正视的问题:权力行使者应当如何对待舆论监督?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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